声音可以用来作为商标注册。声音商标与其他可以做为商标的要素(文字、数字、图形、颜色等)一样,要求具备与其他企业的产品或服务区别开来的基本功能(即必须具有显著特征)。作为我国唯一面向全世界广播的国家广播电台,得知消息后,闻讯而动的国广(中国国际广播电台)随即提出声音商标的注册申请,2016年被核准注册成功。亦是我国首件提出注册申请成功的声音商标。
作为“以声夺人”的广播媒体,人声、音响、音乐,被称为“广播三要素”。这无疑是广播媒体独家、独特的“媒资”(媒体内容资产)和重大利好。现如今,各地媒体,特别是中央省级媒体,对于老旧历史音频资料进行了数字化抢救储存,形成音频媒资,有些已经实现了重新包装、商业变现。一些电视台也同样重视视频媒资的编目收录管理。那些有价值、有独创性的声音、旋律和音乐,变资料为资产,成为媒体无形资源。
海南公司注册网了解到,声音商标是从听觉的角度帮助消费者对特定来源的商品或服务进行区分,在申请注册与权利保护等方面存在一些特殊要求。通常情况下,声音商标需要经过长期使用,才能取得显著特征。商标局在审查声音商标注册申请时可以发出审查意见书,要求申请人提交使用证据,并就商标通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的情况进行说明。
央广少儿名专栏《小喇叭》申请注册了4个类别的声音商标,成功获批两个类别。央视《新闻联播》片头开始曲申请6个类别声音商标,驳回4个,两个显示“等待实质审查”。